2016年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通知(中学组)

时间:2016年03月24日 作者:admin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青少年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促进文化遗产青少年爱好者的交流,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中心承办的第八届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中学组)将于2016年6月中国文化遗产日期间在北京举办。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6月10日—12日

二、地点:北京

三、参赛对象:

全国各高中学校均可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一名带队老师和五名高中学生。

四、大赛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5月20日

17:00前

提交微电影

见附件

大赛

第一天

6月10日

17:00前

报到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14号

培训会、国艺彩排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14号

大赛

第二天

6月11日

(周六)

上午

开幕式

竞赛第一场(国学专场)

北京风景区

中午

午餐

待定

下午

比赛第二场

(遗产保卫者专场)

遗产地

晚上

晚餐

待定

研学成果创意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14号

大赛

第三天

6月12日

(周日)

上午

竞赛第三场(国艺专场)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14号

中午

午餐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14号

下午

非遗体验活动

闭幕式

月坛雅集

晚餐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14号

大赛

第四天

6月13日

上午

退房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14号

注:部分可能有微调,以比赛当日通知为准。

 

五、报名方式

请拟参赛学校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并打包压缩,以“学校+报名”命名,提交至大赛组委会刘老师邮箱403609237@qq.com。

1.报名表(见附件):

2.参赛师生照片:参赛师生照片为彩色清晰半身照片。照片以“学校+姓名”命名,6张照片打包压缩。

六、比赛说明:

1.内容类别:

大赛分为微电影(附件)、国学专场、国艺专场(附件)、遗产保卫者专场、研学创意。

以上全部分数计入总成绩,评选出团体奖。

2.奖项设置:

团体奖:一等奖1队,二等奖2队,三等奖3队,优秀奖若干;

单项奖:国艺十佳,国学十佳,遗产保卫者十佳,并对其中各类前三名授予国艺使者,国学使者,遗产保卫者的称号;       

微电影最佳影片奖(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最具人气奖(3名);

研学创意奖十佳。

七、备注:

参赛师生往来路费由所在学校承担。

大赛活动费:300.00元/人(5名参赛选手+1名带队教师,用于贴补大赛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及门票费。因特殊需要额外增加的1名带队教师,需要多交800元活动费用。由于全部费用需由组委会自筹,因此不住校者不退住宿费),可开具发票。

大赛(中学组)组委会联系方式:

报名材料、微电影电子版负责人:

刘老师email:403609237@qq.com

QQ:403609237

疑问解答:高筱元  010-66526023或大赛QQ群:55628398

 

 

                                        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组委会(中学组)

                                         2016年3月24日

附件1:微电影大赛细则

一、参赛范围

全国(含港澳台)各大、中学在校学生。

二、时间安排

1.  5月20日16:00前:提交作品(发送到刘老师邮箱:403609237@qq.com)

2.  5月23日:组委会统一上传作品

3.  5月23日—31日:微电影评选(线上浏览量统计截止时间为5月30日下午4:00)

4.  6月12日:颁奖

三、作品要求

1.  电影主题:以“手艺传奇”为主题,侧重展示青年人对民间传统手工艺术、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和保护传承的行动。

2.  电影时长:电影时长3-10分钟(包含片头和片尾)。

3.  电影类型:电影类型不限,但必须有主角,有情节。

4.  片头格式:“片名+学校”

5.  片尾格式:对文化遗产的寄语(30字以内),片尾信息包括微电影创作团队:如脚本作者、导演、主要演员、摄像、后期、监制、音乐版权等内容。

6.  作品格式:参加评选的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2G。

7.  作品版权:电影作品必须由其团队原创,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授权大赛主办方获得作品的使用权。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说明

1.  奖项设置

最佳影片奖(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最具人气奖(3名)

2.  评选说明

本次微电影大赛的最佳影片评选结果由线上评价和线下专家点评两部分组成,具体分值如下:线上浏览量10%+线上公众评论10%+线下专家点评80%,专家评审团邀请文化部、文物局、教科文协会、电影学院等部门的权威专家,一律通过视频网页观看评分,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允公正。

附件2:“国艺使者”选拔细则

1. 参赛人员

各代表队在参赛选手推选参加才艺技能表演的学生若干,并在表演者中选定参加常识素养比赛的选手,作为国艺使者的候选人。

2. 比赛形式

比赛分为才艺技能和常识素养两个部分。

(1)才艺技能:各代表队表演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文化遗产保护内容相关的参赛节目(表演人数不超过队员总数),由评委根据现场表现评定分数;

(2)常识素养:各代表队从节目演员中选派一名选手,参与与遗产保护相关(偏重中国传统文化)的知识问答。代表队的其他成员可以在热线求助环节提供场外帮助。

3. 奖项设置

单项奖:通过才艺技能和常识素养两个阶段的比赛,在全部参赛选手中评选出“国艺十佳”(10名),并对其中前三名授予“国艺使者”称号。

集体奖:选手在才艺技能和常识素养两个阶段比赛所获得的分数,将累积到本代表队的总分中,参与集体奖项的竞争。

4.比赛流程

(1)赛前准备:各代表队须在赛前提交本队的选手名单并从中确定常识素养的参赛选手,同时提交才艺技能节目的名称、表演形式、伴奏音乐、特殊要求等。注意:每个才艺技能节目的时长限制在6分钟之内,超时将酌情扣分。

(2)比赛方式:候选人抽签决定上场顺序。每队选手先表演才艺技能节目,后进行常识素养的知识问答,答题得分将累积到本场比赛的总积分当中。在选手参与常识素养比赛遇到困难时,可有一次机会现场求助观众席的本队队友。

5.总分及分项目分数分配

全场比赛的总分为100分,其中才艺技能占70%,常识素养占30%。

才艺技能比赛计分项目:专业水平(20%)、表现力(20%)、服装道具(10%)、整体配合(10%)、创意(10%),满分70分。

常识素养计分办法:答对可得1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答案若不完整酌情给分。满分30分。

6.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计分办法:

(1)才艺技能: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节目的最后得分。

(2)常识素养:每位选手节目表演完后当场进行,按演出顺序自选题组进行回答,每个题组含3道题,每道题10分。选手可现场求助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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