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更高层次的拥有

时间:2013年11月05日 作者:北师大实验中学 丁嘉烁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此番台湾行,偶然听到了一位师父给我讲述了星云法师的故事。

大师离开佛光山之际,说了这样一番话:“佛光山若说是属于我的,就是我的。自然间万物一切,花草、清风、山河、大地,皆可以被我们藏在心底,为我们所拥有。若说这一切不是我的,也就不属于我,我们连自己的生命都不能主宰,不能真正拥有,何况如此大的园林呢?”仔细品读一番,我自认为从中读出了些大智慧,在此欲与大家分享。 

人类具有两种本质,一种是极端渺小卑微的,一种是极为壮大开阔的。

“寄蜉蝣于天地”的我们是那么卑鄙渺小与不可理喻。然而即便在肉体上是“渺沧海之一粟”,我们在精神上也可以“抱明月而长终”。在心念广大的时候,我们可以欣赏一切,涵容一切,热爱一切。


欣赏,更高层次的拥有


悟透了这一层意义,一个人对事物的拥有,就不应该局限于对物质的占有了。我们几乎每时每刻在想如何占有别墅、官位、金钱,并且千方百计使他们不从自己的手中滑落。殊不知,正因为我们拥有了太多东西,所以害怕失去,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痛苦。所以说有了拥有,就有了负担,就不能自在。

我们必须清楚,忧虑加剧了人的衰老,对拥有的事物握得越紧,生出的痛苦就越多。到了年老体衰,或者患上绝症疾病,即使依然拥有许多东西,但已经不能享用,也只能以失去告终,那何不主动放下,也好让自己身心愉快呢?在佛经中,所有婆娑(即索诃,就是需要我们忍受的世界,也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人世)世界里的一切,皆不是用来执着追求的,都是用来舍的,一个人舍得下一切,无牵无挂的话就可称得上是大境界了。反之,一个人执着追求一切所有,才正是沉沦苦痛的源泉。

我们都是凡夫俗子,精神上难以直趋上文所说的那种净地与圣境。但我们可以训练一种拥有,就是在心灵上拥有,不再物欲上拥有,在精神上,对一切好的东西,能发自心底的来欣赏,奉献与热爱,而不必把好的事物成为自己专有。这就是“凡我眼见,皆我所有”的内涵吧! 

倘若我们真的能如此,就能免于对物欲的奔逐,免于对事物的执迷,免于让这种情绪成为我们的束缚。然后体会到何为自在,何为风流,何为逍遥!“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这段话出自苏轼的宝绘堂记,仔细想想,前者与后者的区别,不正是两种关于“拥有”的境界不同吗?

王国维 的《<红楼梦>评论》更是有云:“著物非有形,心无所住,则虽殉财之夫,贵私之子,宁有对曹覇 、 韩干之马,而计驰骋之乐,见毕宏 、 韦偃之松,而思栋梁之用,求好逑於 雅典之偶,思税驾於金字之塔者哉?”有些人只想着骑马,伐木,把这些转化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他怎么能欣赏到艺术品中的内在精神性?佛经中说:“智者金石同一观”。是的,欣赏即拥有,无须再执着。对待自然与艺术品,秉承着这种心态,无所欲,就无痛苦;能欣赏,真实的快乐也就随之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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